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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租赁方式推动用车制度改革

  我国改革开放后,经济持续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,老百姓购买力日益增强,私人买车已成为普遍现象,公车私用和私车公用的不公平情况普遍存在,继房改之后,用车制度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,各地已开始试验用车制度改革。现就改革中存在的問题和改进办法探讨如下:

    一.目前用车制度改革的一般做法和存在的問题

    目前,一般的做法是:单位保留少量公务用车,其余车辆处理给本单位职工或公开拍卖,车改后,单位发给职工用车补贴,又称车贴。车贴按职务级别和工作性质分别补贴档次,处级干部月发补贴1600-3000元,一般职工月发补贴200, 补貼直接转为工资性收入, 也有采用发票报账的办法。在已进行车改的单位中,由于税收上的原因,执行中困难很多,阻力很大,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:

    1. 直接发放现金:按现行税法规定,车貼成为工资性收益,应缴纳个人所得税,单位由于将原来的用车成本费用开支转变为职工收入性支出,工资总额增加,在企业年终汇算时,需进行纳税调整,调增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社会保险金,负担很重,车貼加税金有可能超过原来的用车成本,否则,车貼只能是微乎其微。普遍反映,按这种方式进行车改,不值。车改不同于房改,房改是福利分房,国家有配套的税收政策,免缴上述税金,车改不属于福利性分配改革,难用房改政策参照。

    2. 用发票报账:企业允许职工报销车辆费用(汽油费、修理费、保险费等),私车费用企业报销不符合现行财务管理制度,亦违反税法有关规定,而且,企业已无大量汽车的情况下,财务上仍有大量的用车费用产生,有乱支成本之嫌,审计部门可认定为违规操作,隐患很大。无车职工需要找发票报账,促使这部分人向亲戚朋友索要,或购买发票,以至于用过的飞机票、火车票等各种票据都成了有价值之物,流入社会,进行交易,假发票也有了更大的生存空间,形成社会问题。企业长期用无实质性的票据做账,列支成本,正在损害严肃的财会制度,由此带来的社会隐患更大。有些国有银行行长感慨地说:“堂堂一位国有银行行长,还需求人开发票,银行面子何在,政府面子何在。”

    由于这些原因,用车制度改革远比想象的艰难,有些地方干脆拒绝车改(暂时)。但是,每年3000多亿元的公务用车费用,居高不下,公车私用,修车中的漏洞等等公务用车制度中的弊端,都不利于公务部门廉政建设。用车制度非改不可,已是共识,只是目前的改革方式欠妥,影响了车改工作的深入。

    二.国外用车制度剖析

    在国外经济发达国家,汽车普遍成为代步工具,但是,汽车消费中个人直接购买的甚少,绝大多数人(包括富豪)采用租赁方式,而且是中长期租赁占多数。究其原因,并不是他们买不起车,而是利用租赁租金可以列支成本,在缴纳个税和企业所得税上得到好处,个人和企业在税收上得到的好处远远大于租赁增加的费用。

    汽车作为商品,很难说究竟是消费品还是经营资产,个人购买是消费品,企业购买是经营资产,是投资,借助租赁,消费转变成为投资,个人收入转变为成本开支。在税收管理极其严厉的发达国家,如美国,只允许合法的减税,绝不允许偷税、逃税,聪明的消费者借助租赁,享受税收优惠,何乐而不为。

    现代租赁发展初期,是以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和产品促销为目的的,也就是租赁业务的融资和产品促销功能。在经济高速发展、资金积累快速增长的时代,社会游资相对充足,在发达国家,租赁业务的融资功能己大为逊色,即使在我国,当前投资规模高速增长的情况下,效益好的企业并不缺资金,缺资金的往往是效益不太好、有经营风险的企业,这样的企业,银行不给贷款,租赁公司当然也不敢办理租赁业务。效益好的企业运用租赁业务减税功能,增加积累,提高企业竞争力,在经济发达国家,租赁减税作为租赁第二功能被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广泛运用,租赁用车是最普遍的形式,当然也包括各种家庭、办公用品和企业大规模的更新改造。根据有关部门统计,2004年外商投资中国内地资金,高新技术产业和租赁行业分据第一、二位,可見,国际财团对我国租赁市场发展前景非常看好。

    我国经济改革开放初期,还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,缺乏发展资金,租赁融资作为租赁业务的第一功能被广大企业所利用,众多企业借助租赁获得了发展,但是,也给租赁行业造成了很大的风险。时至今日,我国的经济环境和状况已大为改观,正处于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过渡时期,众多企业有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需求,发掘和利用租赁业务的租赁减税第二功能,使我国的租赁行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,实现经营企业和租赁公司双赢,用租赁方式推动用车制度改革,则是实现双赢的最佳切入点。

    三.用租赁方式推动用车制度改革必须用创新模式

    改革开放前,汽车一直作为稀有商品,特权阶层的标志。改革开放后,汽车进入寻常家庭,成为普通商品,但是管理层的特权并没有取消,且有漫延之势,每年3000多亿元公务用车费用有增无减,改革用车制度势在必行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,正从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改造成为多种所有制共存的社会,不同于有完善市场经济机制的资本主义国家,外国的用车机制虽好,但是不能照搬。鉴于历史的原因,在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还需要有一个过渡时期,参照房改模式,“老人老办法”(给补貼),“新人新办法”(进工资),两步到位。现就“老人老办法”应遵循的原则和操作方法细述如下:

    1.用车制度改革必须兼管三方面利益

    车改的目的是为了节省用车费用开支,缓和目前普遍存在的公车私用和私车公用不公平矛盾,车改后的费用支出应低于车改前的总用车费用;车改后必须保证单位或部门继续高效率运营,尤其是要保证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不因车改而下降;车改前很少使用公车的一般工作人员也因车改得到实惠,给予私车公用人员一些补偿。只有遵循上述三原则,车改才能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情况下,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,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    2.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法

    启动用车制度改革的关鍵是费用的合理支付和资金的积极筹措,做到在不增加单位和个人负担的情况下,完成用车制度的改革。由于轿车已成为大宗商品进入寻常家庭,使车改的可操作性大大提高。私人购车只能是工资收入购买,包括贷款购车,也就是说是缴了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购买。虽然汽车不断降价,但必竟是大宗商品,支出可观,如将单位给的用车补贴在工资前作为租车费用支出,就可少缴一部分个人所得税。单位也因为是租车费用,和车改前的用车费用支出类同,从经营成本中开支,不必因发车贴增加工资性支出,在年终时需作纳税调整,多缴企业所得税。单位给职工发车贴转换租金支出,个人和单位都可以实现节税目的。

    由此可見,车改工作和租赁业务稼接,就可以合理、合法的解决当前车改中遇到的两大难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云南省租赁有限公司   陈敖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二日
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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